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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智科技涉嫌虚假信披 隐瞒关联交易

为了取得市值20亿元的地块使用权,从200911月至今,金智科技涉嫌进行了一系列包括虚假信披、隐瞒关联交易、向大股东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输送利益等在内的违规操作。

在此期间,金智科技主导了一场替借款人还债的大戏,且多方遮掩,欲不为人所知。在这场大戏背后,暗藏了其控股股东操纵金智科技、以及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隐秘信息。

一笔资金 重复还债

201212月下旬,网易财经获悉,20091119日和2010322日,金智科技先后发布的两则公告之间,隐含着其受大股东金智投资操纵,联合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智投资)共同编织的一则曲折复杂的资本故事。

20091119日,金智科技发布公告称,其拟与民生银行南京中央门支行(以下简称民生银行)签署委托贷款协议,委托民生银行贷款4300万元给南京金厦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厦实业),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。

公告显示,委托贷款期限为4个月,至2010324日终止,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9.44%

4个月后,2010322日,金智科技发布公告称,其已于2010319日收到上述贷款本金4300万元及利息278.64万元,共4578.64万元。

蹊跷的是,这则公告没有公示是谁归还了上述贷款本金。网易财经之后的调查证实,2010318日,金厦实业和金智科技委贷的担保方——北京利亚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北京利亚)汇给金智科技4578.64万元,这笔资金正是金厦实业无力偿付的贷款本息。

金智科技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葛宁证实了这个事实,“金厦实业在约定日期到来时无力偿还,因此担保方北京利亚遵守担保约定,替金厦实业还债。”

这一切原本很正常,因被担保方无力偿还巨额债务,故由担保方承担偿付债务本息责任。但是,27天后的2010415日,金智科技却往金厦实业在民生银的专用账户(账号080608210003190)汇入同样一笔资金,即贷款本息4578.64万元。

对照由金厦实业、金智科技和民生银行三方签订的《公司委托贷款合同》“第三章”“第5条”内容后,上述账户是金厦实业专门用于偿还金智科技贷款本息之用。

如此产生疑问:金厦实业贷款本息债务已由北京利亚代为偿还,为何债权人金智科技在时隔27天后,往自己债务人的专用账户又汇入一笔规模等同的资金?这等于替债务人金厦实业还债,且还是在北京利亚已清偿该笔贷款本息之后发生。

一笔债务,两次还债,第二次还债的还是债权人金智科技自己,金智科技究竟是为什么?

隐瞒关联交易 信披违规

除了在委贷本息一事上出现两次还债异事,金智科技在信披方面,也是云山雾罩。

在金厦实业和金智科技的委贷合作过程中,金厦实业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由吴剑元(金厦实业原董事长、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,金厦实业现任总经理),变成金智科技控股股东——金智投资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徐兵。由此,金智科技和金厦实业同属大股东金智投资阵营,形成关联关系。

经过上述变化,金智科技与金厦实业之间的债务关系,也因此变成了关联交易,但对于这一重要变化,金智科技并未发布说明公告。

不仅如此,2010322日金智科技发布的贷款本息偿清公告,也未充分、及时、准确的披露担保方北京利亚的相关信息。

据了解,北京利亚法人代表为王天寿,其与金智投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王天寿身份众多,在金智科技、金智投资和北京利亚均任要职。

王天寿是金智科技控股股东金智投资现任投资总监、金智科技原董秘、金智科技控股子公司江苏金智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、金智科技控股孙公司南京明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、金智科技与金厦实业委贷协议的担保方北京利亚法人代表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。

对于如此重要的人物和公司,金智科技公告中只字不提;同时,由北京利亚参与的《公司委托贷款合同》之《补充协议》,金智科技也未发布任何公告。

综上所述,金智科技在委贷与涉各方及偿付本息方面,涉嫌违反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和《证券法》关于“上市公司应该对其产生的交易事项进行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”的相关规定。

在金智科技替金厦实业偿付委贷本息一事上,也存在信披违规问题。

金厦实业知情人士伊乐宁对网易财经称,“有迹象表明金智科技转让了其拥有的对金厦实业的委贷本息债权,而受让方应该就是北京利亚。”北京利亚负责人吴伟也称,金智科技的对金厦实业的债权转售给了北京利亚。

在购买金智科技债权后,北京利亚成为金厦实业债权人,但其不去追债,反而还替金厦实业还债,委实匪夷所思。

如果伊乐宁和吴伟所称是真,金智科技却没有发布关于这笔交易的公告,涉嫌信披违规。

金智投资侵占金智科技利益

通过多方调查发现,金智科技替金厦实业还债的真正意图,在这种有违常理行为的背后,暗藏了金智科技大股东金智投资对上市公司的操纵,以及利益侵占。

20091126日,受国家调控别墅项目影响,金厦实业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康厚街10号的别墅项目急需1.4亿元流动资金。经北京利亚负责人吴伟牵头,金厦实业与吴伟、徐兵、王天寿(金智科技原董秘、金智投资现任投资总监、北京利亚股东、金智科技控股子公司金智教育法人代表)等人商定借款事宜。

“这笔1.4亿元借款分为两部分,金智投资9700万元和上市公司金智科技的4300万元。整个借款事宜,完全由金智投资主导,而当时我之所以信任金智投资,只因他们说联合了上市公司金智科技。”吴剑元对网易财经回忆称,“但在签订合同那天,金智科技代表没有出席。”

据了解,有北京利亚参与的《补充协议》中,出现了“债转股”条款。

协议约定,一旦金厦实业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,债权人有权要求以贷款本息按照1:1的比例对金厦实业实施增资扩股。之后,金厦实业无力偿还贷款本息,此时金智科技出现,其派一名董事商谈“债转股”事宜。

这名董事名叫丁小异,是金智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,同时是金智投资股东之一。奇特的是,丁小异参与后,却未能实现金智科技对金厦实业实施“债转股”。

根据获得的《增资扩股方案》显示,金智投资是1.5亿元(1.4亿元贷款本金+1000万元利息)资本唯一的增资方,增资扩股完成后,金智投资拥有金厦实业72.8%的股权。

由此,金智投资以低于一半的价格取得了金厦实业3.17亿元净资产的权益。而出资4578.64万元的金智科技,在增资扩股完成后,未享有金厦实业哪怕是1%的权益,等于一无所获,并没有成为金厦实业的参股股东。

在此过程中,金智科技的4578.64万元出资额,被纳入金智投资的1.5亿元增资范围,上市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完全侵占。

与金厦实业的贷款事宜一直由金智投资主导,却为何拉金智科技参与,而最后又侵占了金智科技的全部利益?金智科技在毫无所获的情况下,为何甘冒信披违规等一系列风险?

一切只为让金智投资取得一块如今市值高达20亿元的地块,而该地块的使用权所有人,正是金厦实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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