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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镇江香醋”打假引思考 扬州“地标”何时成金招牌

    近日,高邮三垛工商分局接到镇江市醋业协会投诉,声称该区域内发现镇江某公司生产的香醋,打着“镇江香醋”的地理标志商标。

  据介绍,“镇江香醋”跨江打假早已不稀罕,该商标打假早已打响了全球保卫战。扬州的地标商标现状如何呢?

  新闻故事 “镇江香醋”跨江打假

  近日,高邮三垛工商分局来了一位“不速之客”。“来者自称姓梁,是镇江醋业协会的,说在辖区有人冒用镇江香醋品牌。对老字号‘镇江香醋’的声誉产生了极大损害,请求严查。”高邮三垛工商分局副局长虞兴如介绍,接到这个投诉后,他们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大型超市、食杂店和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。

  “检查相关经营户47户,发现百箱疑似产品。”虞兴如介绍,在5户经营户中发现标注“江苏省镇江市新区镇大酱醋厂”生产的两种包装的“镇江香醋”近百箱。“这批瓶装醋价格很便宜,折算下来一瓶批发价只有1元多点。”经调查,该批香醋系从淮安市购进,共购进8000瓶,已销售6000余瓶。

  “镇江产的香醋难道不能叫镇江香醋?”被查后,店主愤愤不平地说。而镇江市醋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,未经镇江市醋业协会授权许可使用“镇江香醋”地标商标,已涉嫌商标侵权。

   镇江市醋业协会为何要兴师动众跨江打假呢?

  “别说是跨江打假,还跨国维权呢!”扬州心鑫知识产权事务所负责人李小云介绍,但凡闻到不对劲的“醋味”,镇江醋业协会就会出动打假,到相关部门举报或者诉诸法律。2010年,一名韩国人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“镇江香醋”中文、韩文商标注册申请,镇江市醋业协会跨国维权,最终成功。

   据介绍,2003年,“镇江香醋”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2005年镇江市醋业协会又申请了“镇江香醋”“镇江陈醋”注册集体商标,目前只有行业协会授权的7家会员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。“正是通过多年打假,‘镇江香醋’在商标界家喻户晓。”李小云说。

   扬州情况 部分“地标”遭闲置

   扬州的“地标”现状如何呢?

   据介绍,截至2012年初,扬州地区已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商标,只有“高邮鸭蛋”和“宝应荷藕”,两个商标的注册人分别为高邮市鸭蛋协会和宝应县荷藕行业协会。此外,江都的“丁伙龙柏”“丁伙蜀桧”“丁伙朴树”等近期也申请了地理标志商标。

   记者从高邮多家蛋品生产企业了解,目前各家生产的高邮市鸭蛋系列产品的包装盒上很少打有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”的标识或地标商标。“目前协会不允许我们轻易使用高邮鸭蛋商标,我们也就不使用了。”高邮鸭蛋协会某成员企业负责人高先生称,“高邮鸭蛋这块金字招牌,已被‘雪藏’很久了。”“如果放开给协会成员任意使用,可能会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,影响整个‘地标’的形象。”高邮某蛋品企业负责人介绍,打上“高邮鸭蛋”地标商标的鸭蛋产品必须符合要求,要能代表“高邮鸭蛋”。

   而宝应县荷藕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,目前宝应的协会会员单位都可以使用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”和商标,不过即便如此,依旧很难在宝应荷藕产品的包装中看到“宝应荷藕”商标,“各自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,他们更多愿意打自己的品牌商标。”

   业内说法 不可滥用也不能不用

   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将如何利用地理标志提上议程,不能再将金字招牌‘闲置’了。”李小云表示,高邮鸭蛋作为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”和“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”的国字号双星品牌,却遭遇“雪藏”实在是一种资源浪费。

   “无论是地理商标还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都应该好好利用。”扬州市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人士也表示,“地标”不可滥用但也不能不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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